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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平市首届道德模范受表彰
来源:原创:吴中胜 类别:本地要闻 添加时间:2009/01/06
2008年12月30日上午,乐平市首届道德模范受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在乐平市委礼堂举行。乐平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汪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乐平人大常委副主任王小华主持会议。乐平市副市长张文帮宣读表彰决定。乐平市政协副主席洪翠华出席会议。
为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注意荣辱观的精神风貌,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,进一步推动全市形成知荣辱、树正气、促和谐的良好风尚,乐平市组织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。经群众推荐、审核公平、评委评选和群众投票等程序评选确定,决定授予杨小华等11名同志“全市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汪志明在讲话中要求,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促进公民大批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着提高,广泛地动员群众关心、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。二要广泛的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,提高社会道德水平。全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,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追赶先进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促进全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为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注意荣辱观的精神风貌,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,进一步推动全市形成知荣辱、树正气、促和谐的良好风尚,乐平市组织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。经群众推荐、审核公平、评委评选和群众投票等程序评选确定,决定授予杨小华等11名同志“全市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汪志明在讲话中要求,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,促进公民大批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着提高,广泛地动员群众关心、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。二要广泛的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,提高社会道德水平。全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,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追赶先进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促进全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