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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首发防止冤假错案指导 促公检法对办案终身负责
(北京讯)中共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,要求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在职责范围内,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,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。
新华网昨晚引述政法委主办的中国长安网消息报道,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、独任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,明确冤假错案标准、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。对于刑讯逼供、暴力取证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,要依法严肃查处。
意见对办案程序包括讯问的执行、证据的移交等作出细节规范,并重申了审判环节疑罪从无、证据裁判等原则。
意见说:“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,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,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,不能降格作出‘留有余地’的判决。对于定罪确实、充分,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,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。”
执法司法不公暴力取证
引舆论高度关注
意见也强调,不能因舆论炒作、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“限时破案”等压力,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。
有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、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,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、批捕率、起诉率、定罪率等指标。
近几个月来,中国不断爆出冤假错案遭平反的新闻,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执法司法不公、暴力取证的问题。
官媒就报道,安徽蚌埠一名17年前因涉嫌杀妻被判无期徒刑的男子,昨天再审终于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被判无罪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