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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平荣获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
来源:市政府网 类别:本地要闻 添加时间:2013/05/30
日前,全国普法办公室对2010—2012年在全国法治城市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,乐平市榜上有名,获“全国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成为景德镇地区获此殊荣的唯一县市。
近年来,乐平市紧紧围绕法治市创建活动,健全组织,完善机制,夯实基础,整合资源,努力构筑全方位、多渠道、立体化的法治市创建工作大格局,在日常工作中,通过狠抓普法教育、依法治理、公正执法、综合治理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、监督体系,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取得了明显成效,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,为此,乐平市先后荣获了江西省“五五”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县(市、区)、江西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、江西省和谐平安县市、江西县域经济十大活力县(市、区)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“全国法治城市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”的评选,旨在充分展示法治城市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工作实绩,发挥先进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,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。据悉,全省获此殊荣的共有1个市和10个县(市、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