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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节日廉洁
日前,各单位纪委下发了“两节”期间廉洁自律通知,各基层单位纪检部门也向下级发出了类似文件,提出了在“两节”期间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。
有人认为,年年都发类似的通知,似乎成了惯例,人们已烂熟于胸,于是便产生了民间故事中所说的“狼来了”的“警示疲劳”。但持这种看法者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:“两节”期间往往是一年当中违纪违规和腐败发生频率高峰期。在节前重申禁令,首先是为了提醒各级干部务必在节日期间筑牢思想堤防,警惕来自各方面人员借节日之由用金钱或物资来“购买”权力;更重要的是有一些品性素质不佳的、爱在节日谋取非分利益的干部,郑重其事向他们发出警告,让他们产生惊惧之心。
诚然,这种提醒或警告要达到效果,关键是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督、举报、查处等手段的支撑。一些人之所以将“两节”廉洁通知看做“官样文章”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单位雷声大、雨点小,对违规者不见遭罚,因此,只有做到有令必行,有禁必止,谁违规都不能逃脱相应处罚,才能保证禁令的权威性和震慑性不受怀疑。
在现实生活中,节日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,有些是明目张胆,更多则是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的的事,要搞清楚不太容易。但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那些借节日期间违规突发奖励、用公款吃喝、送礼的,也并非无迹可寻。只要纪检监察部门人辛苦点、仔细点,多调查研究,多察貌观形,不怕得罪人,严格按规定办事,就能有效地遏制住违禁之风,让想违纪违规者不敢去“湿鞋”。那么,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也就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