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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稳步推进
来源:市政府网 类别:本地要闻 添加时间:2009/08/29
乐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7年6月全面启动后,居民纷纷踊跃参加,至今年参保居民达113156人。截至今年7月底,市已经为21万多名参保居民报销医疗费378.56万元,初步发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改善民生、满足群众医疗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为了促进此项“民心工程”的开展,市制定下发了《乐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,对参保范围、基金统筹、医疗待遇、参保程序、缴费办法、就医程序、医疗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、基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,并专门成立城镇居民参保督导小组,对政策宣传、入户调查、申报登记、信息录入等情况进行督查。
据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,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有政府财政补贴的福利性,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。凡是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,不论是住院治疗的急病,还是规定病种的门诊慢性病,只要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,都可以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2.2万元。对广大居民来说,参加医疗保险将大大减轻看病就医的负担,不至于“因病致贫”、“因病返贫”,在发生疾病时基本医疗需要能够得到保障。